南京:拥有市内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即可落户|天天操操操操操操
中新社南京5月11日电 (徐珊珊)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11日印发《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,在南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,可以直接办理落户。
该《通知》适用于南京市城镇地区,自即日起施行,有效期3年。
根据《通知》,在南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(即取得合法产权住房)人员,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该住房,其配偶、未婚子女、父母(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)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。
此外,房屋产权为两人及以上人员共有的,需经所有产权人协商一致确定其中一人申请立户迁入,同时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户口随迁,其他共有产权人不再适用该《通知》规定;房屋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,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护人一并迁入。(完)
政知君注意到,2020年2月,经中央军委批准,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、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、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联合印发了《关于严格军地交往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》,明确了军地交往“13个严禁”纪律规定—— “有些人总是在说‘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’,那是基于什么规则?如果是《联合国宪章》,中方没有问题,如果少数国家制定的规则,和许多国家一样,中方难以苟同。”他表示。